国际动态|苹果欧盟官司败诉 需补缴1117亿
欧盟在与苹果(Apple)及Google的官司分别胜诉,欧洲最高法院(ECJ)昨公布判决,指苹果与爱尔兰政府的税务协议属违法,需补缴130亿欧元税金(约1,117亿港元)。
另一美国科技巨头Google的反垄断官司,法院则裁定其优先显示自家产品构成不公平优势。
就与苹果与欧盟的税务争议,ECJ驳回下级法院裁决,支持欧盟委员会的决定,同意苹果与爱尔兰政府的税务协议属违法。裁决指出,爱尔兰需要收回对苹果的非法补贴,强调此次为相关事宜的最终裁决。
欧盟委员会早于2016年起诉苹果,指控后者与爱尔兰政府达成私下税务协议,要求补交两间爱尔兰子公司应缴的数十亿欧元税款。欧盟委员会在2014年提出,苹果两子企在爱尔兰享受低至0.005%的税务优惠超过20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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苹果对裁决表示失望,指欧盟委员会正尝试溯及既往地改变规定,并无视苹果已按国际税务法要求向美国缴纳税款。苹果曾声称两子企在美国已被征税,属双重征税,而且情况不阻碍企业由爱尔兰政府获得资助。
苹果发言人表示,案件关注点从来不是金额,而是收纳税款的政府,强调苹果按时向经营地的政府缴纳税款,从未获得特别协议,又指苹果为全球最大纳税人之一。
同日,Google与欧盟与反垄断案亦有裁决,法院认为Google优先显示自家购物搜寻结果的做法属歧视行为,违反反垄断法,维持对Google罚款24亿欧元(约206亿港元)。
欧盟委员会早于2017年,已就Google利用自家价格比较购物服务,对其他小型欧洲同业竞争者取得不公平的优势,对Google施加罚款,引发连串诉讼,下级法院支持欧盟委员会,Google再上诉至ECJ。
另外,Google与欧盟还有两宗罚款诉讼,其中一宗为安桌系统(Android)涉违反垄断法,涉及的罚款金额创反垄断法新高,达43亿欧元(约369亿港元)。
摘录自香港经济日报